为了更好地开展浑南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2022年8月1日请示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各街道建立生态环保四级网格体系,每个街道配备1—2名负责生态环保四级网格人员,将环境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社区(村)级。
生态环保网格员主要负责指导本社区(村)内秸秆焚烧,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发现新的污染源、发生污染及时上报,向居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协助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
浑南分局执法大队将和各街道网格员充分合作,共同建设美丽浑南,为浑南环境改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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