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沈民发〔2025〕47 号)第十二条规定:“存管银行应由区级民政部门从上级民政部门确定承接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中选取,向社会公布”。
为规范我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区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一批承接沈阳市浑南区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现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市级及以上分行授权分支机构,推荐入围银行为以下名单: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本名单有效期与市级名单一致,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