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55号)要求,做好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下简称“补贴项目”)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公正、准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居住地在浑南区,申请享受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老年人。
二、评估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 - 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三、评估机构条件
(一)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三)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四)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五)开展对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六)不能参与提供消费补贴的养老服务项目。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早9:00前报名参与。
报名电话:024-24824034 (早9:00—17:00)
联系人:马麟 15942307223
浑南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