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7]29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破格晋升四星级以上幼儿园申报条件的通知》(沈教办函[2019]106号)等文件要求,经幼儿园自主申报、区评估小组审核、教育局党组审定,拟推荐沈阳市浑南区希望之星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参加四星级及以上评估,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9月8日-9月12日
联系电话:24206190
浑南区教育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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