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为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机制,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674号令)、《沈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沈教发[2018]32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教育工作任务书的通知》(沈教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残疾儿童少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区教育局会同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残联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残疾人统计等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
区教育局会同卫健局、民政局、残联,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二、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
主 任:郑向东(浑南区副区长)
副主任:张贵勇(浑南区教育局局长)
组 员:柳建林(浑南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薇(浑南区卫健局副局长)
马 生(浑南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睿(浑南区残联副理事长)
王 萍(浑南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晖(浑南区医院副院长)
浑南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制定本地区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对残疾儿童进行合理安置,确保特殊教育质量。
卫健部门负责儿童残疾筛查和诊断,配合教育、残联共建儿童信息库,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学专家为特教机构提供医学服务,制定医教结合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医教结合服务等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福利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对孤残儿童的教育与康复,关心孤残儿童生活,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福利机构相关人员的职务(职称)评聘工作。
残联负责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和随访,并与教育、卫健部门共建残疾儿童信息库。
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浑南区教育局 浑南区卫生健康局
浑南区民政局 浑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浑南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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