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补充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沈浑南政办发〔2021〕32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1-12-17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沈阳高新区)有关部门、市直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补充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补充政策实施细则

《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2021版)》(以下简称“《2021版措施》”)已正式公开发布,为便于企业享受相关政策,推进政策的有效落实,按照《2021版措施》内容,在原《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浑南政办发〔2021〕4号)基础上,做出补充修订如下。

一、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1.适用范围

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内新申请注册的企业。

2.办理流程

(1)免费刻章。

①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点击企业开办,选取刻章公司,申请免费刻章(共计4枚,含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

②申请成功后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两小时后到浑南会客厅领取印章。如有需要可通过沈阳市政务服务网、会客厅窗口、电话预约等方式办理免费EMS邮寄。

(2)免费领取UKey。开办企业可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税务事项告知书》(发票票种核定通知书)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免费税务UKey。

责任单位:区营商局

联系电话:23667988

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1.适用范围

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的工商业市场主体。

2.压缩报装时限

用气报装办理在资料齐全时实现即办,用户在并网施工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实现开栓。

3.优化燃气费缴费方式

取消工商业市场主体的燃气预付款。

4.办理方式

(1)企业到燃气公司报装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各项费用。 

(2)由企业与燃气公司共同确定项目市政红线至建筑红线范围内设计费、监理费金额。

(3)企业按照确定好的费用金额向区政府申请补贴并提供有关材料。

(4)区城建局委托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补贴费用审核。

(5)按审核后的金额请示区政府同意后,与企业签订补贴协议。

(6)根据协议申请补贴资金并支付。

5.办理要件

(1)已签订国有使用权出让合同。

(2)规划许可。

(3)企业与燃气公司签订的接入合同。

(4)施工合同。

(5)竣工验收证明。

(6)付款及收款证明。

6.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城建局办理提交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材料。

(2)审核:区城建局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要件进行逐一审核。

(3)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区城建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

联系电话:23789867

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适用范围

(1)压缩报装办理时限、工业企业直购电: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费补贴:①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规模以上工业电力用户(含非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用户);②申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管理规范、正常经营、正常缴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压缩报装办理时限

供电公司自受理申请后,高压双高压、单电源客户、低压客户分别于14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若需配套电网工程施工,则额外需30个工作日。

3.工业企业直购电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沈阳市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申报准入审核平台,完成注册并上传所需要件。主管部门通过申报平台逐级审批,全部通过后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发布准入用户名单。申报通过后,企业即可携带电力用户注册表、用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供电分公司营销部门办理交易平台注册。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费补贴标准

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用电费用3%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办理要件

(1)报装办理。

①用电申请单。

②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法人主体身份一致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书。

(2)工业企业直购电。

①电力用户市场交易申请表、备案表。

②用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属地环保部门开具的环保负面清单证明。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费补贴。

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费用补贴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

③电费证明。独立缴纳电费的企业,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的电费收据(复印件);园区内非单独缴纳电费的企业,提供园区供用电协议(复印件)和园区出具的电费收据(或证明);租用非园区厂房(场地)的企业,提供出租方供用电协议(复印件)和出租方出具的电费收据(或证明)。

6.电费补贴办理流程

(1)受理并核准补贴金额。区工信局受理并汇总各企业申报资料,核准各相关企业的补贴金额后进行公示。

(2)拨付补贴资金。区工信局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申报补贴资金,由区工信局发放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联系电话:24212220,23771126

四、降低企业用水成本

1.适用范围

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的工商业市场主体。

2.压缩报装时限

用水报装办理实行“零要件、即时受理”,报装受理至确定用水方案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完毕后,工程竣工验收手续齐全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开栓通水。

3.办理方式

(1)企业到浑南水务集团审批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各项费用。

(2)由企业与浑南水务集团共同确定项目市政红线至建筑红线范围内设计费、监理费金额。

(3)企业按照确定好的费用金额向区政府申请补贴并提供有关材料。

(4)区城建局委托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补贴费用审核。

(5)按审核后的金额请示区政府同意后,与企业签订补贴协议。

(6)根据协议申请补贴资金并支付。

4.办理要件

(1)已签订国有使用权出让合同。

(2)规划许可。

(3)企业与浑南水务集团签订的接入合同。

(4)施工合同。

(5)竣工验收证明。

(6)付款及收款证明。

5.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城建局办理提交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材料。

(2)审核:区城建局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要件进行逐一审核。

(3)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区城建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

联系电话:23789878

五、降低企业采暖成本

1.适用范围

(1)热计量收费两步制: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由市政热网供暖,因自身用热需要,有条件并已经安装计量表进行供热计量的企业。

(2)清洁能源采暖:在浑南区(沈阳高新区)、沈阳自贸区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以清洁能源方式采暖的规上工业企业和经区政府认定备案的总部型企业。清洁能源方式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包含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

2.办理要件

(1)流量表补贴。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流量表购置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企业与供热单位签署的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浑南区供热计量流量表购置费补贴申领表(由区房产局提供)。

(2)热计量收费两步制。

①用热申请。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用地规划平面图、园区建筑规划平面图、单体建筑物平、立面图、综合管网规划图(含电子版)。

⑤采暖设计总负荷、各单体建筑暖施图(采暖平面及系统图)(含电子版)。

⑥换热站位置图。

⑦其他相关要件。

(3)清洁能源采暖。

①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②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协议等面积证明材料。

③采暖期内的水、电、燃气等发票类用热证明材料。

④环评、设备检验、排污许可等排放、能耗方面证明材料。

⑤书面申请。

⑥其他相关要件。

3.补贴标准

(1)流量表补贴。

补贴遵循单台流量表购置费不高于指导价格的原则,即单台实际购置费低于或等于指导价格的按照实际购置费的50%补贴,单台实际购置费高于指导价格的按照指导价格的50%补贴。

指导价格有效期为一年,详情在区房产局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区房产局将重新核定价格。

(2)清洁能源采暖。

对当年采暖期产生取暖费用的每家企业,给予仅一处生产经营场所5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以实际用热面积为准,最高补贴10000平方米。补贴仅针对当年采暖期,往年采暖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企业当年因取暖对环境造成污染被有关单位处罚的、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取消当年补贴申请资格,已经发放的补贴,区政府有权追回。

4.办理流程

(1)流量表补贴。

由符合流量表购置费补贴条件的企业向区房产局提交相关要件申请,经区房产局审核通过并履行相关财务审批手续后,向企业发放购置费补贴。

(2)热计量收费两步制。

企业向责任单位提出供热计量实施意向,区房产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并协调企业与供热单位进行对接,企业双方就供热计量问题进行协商,区房产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政策指导,并积极协调双方帮助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

(3)清洁能源采暖。

①由区工信局、区商务局负责提供符合条件企业目录,并在区房产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相关要件提报至区房产局,提报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到期仍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当年补贴。

②区房产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勘验组,依据企业申请情况进行实地勘验,企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勘验组认定企业是否符合条件,是否需要补充提交其他材料。

③区房产局委托审计机构对申请清洁能源采暖补贴企业的申报资格和补贴金额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④区房产局履行资金申请程序,按照补贴标准向各企业发放清洁能源采暖补贴。

责任单位:区房产局

联系电话:23770024

六、降低规上工业企业物流成本

1.适用范围

(1)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其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运输至经销商或客户所产生的物流费用。

(2)申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管理规范、正常经营、正常缴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补贴标准

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物流费用实际发生额1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评认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运输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物流费用实际发生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办理要件

(1)物流补贴。

①规上工业企业物流费用补贴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

③物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

④如无物流协议或合同,需提供物流发票,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将未签合同或协议原因、结算方式等情况作出说明。

⑤如无物流发票,需提供物流协议、合同或能证明产生物流费用的相关材料,并提供与物流公司结算单及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贴。

①规上工业企业首台(套)装备物流费用补贴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

③首台(套)装备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4.办理流程

(1)受理并核准补贴金额。区工信局受理并汇总各企业申报资料,核准各相关企业的补贴金额后进行公示。

(2)拨付补贴资金。区工信局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申报补贴资金,由区工信局发放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联系电话:84826588

七、加大企业稳岗支持

1.适用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稳岗补贴:

(1)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依法工商注册、纳税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诚信企业。 

(2)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补贴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0%给予稳岗补贴(如国家同时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则稳岗返还补贴累计不得超过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2021年度稳岗补贴申请审批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以此类推,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规定时间内只能申请享受上年度的稳岗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对已享受新办企业前3个月失业保险统筹部分50%返还的,在办理年度稳岗补贴返还时进行轧差。

3.办理要件

(1)《沈阳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2份。

(2)企业法人承诺书1份。

(3)企业信用评价报告1份(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下载信用报告即可)。

(4)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

(5)企业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4.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

(2)审核。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要件资料进行审核。

(3)公示。区人社局定期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在浑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对审批金额进行复核,经区政府批准后,区人社局根据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5)拨付错返。因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不准确而导致补贴资金未能拨付,区人社局联系企业重新核对账户信息后,报区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24825037

八、发放以工代训援企补贴

1.适用范围

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依法工商注册、纳税并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2.补贴标准

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半年拨付一次。补贴标准按照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到该毕业生离校2年结束。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3.办理要件

(1)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

(3)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4)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及参保缴费证明。

(5)毕业生身份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

(6)工资发放凭证(银行工资代发明细或现金发放原始凭证)。

4.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浑南区人社局就业部经办机构按月提交援企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

(2)审核。浑南区人社局就业部经办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要件资料进行逐一核实。

(3)公示。定期将以工代训的企业名单、补贴人员名单(含隐藏或遮挡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码)和补贴金额在浑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对审批金额进行复核,经区政府批准后,区人社局根据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5)拨付错返。因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不准确而导致补贴资金未能拨付,区人社局联系企业重新核对账户信息后,报区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24210635

九、加大工会经费补助

1.适用范围

(1)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工会关系属于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的企业;有独立工会组织、有独立工会账户、按时缴纳工会经费、工会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

(2)鼓励职工创新创业。

通过工会渠道报名,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名次的优秀选手和获得优秀成果的个人、优秀团体。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关系属于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的企业,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建立独立工会或联合工会、按时缴纳工会经费、并开设独立工会账户的企业。

(4)加强对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补助。

工会关系属于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已成立工会并建立了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企业。

(5)支持企业文体设施建设。

工会关系属于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的企业;有独立工会组织、有独立工会账户、按时缴纳工会经费、工会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

(6)加强职工健康服务。

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范围内注册的工会会员。

2.补贴标准

(1)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培训发生的实际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进行全额补贴,超出部分由企业工会自行承担。

(2)鼓励职工创新创业。

获得国家、省、市级赛事名次的给予等额奖励。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符合条件的实体经济企业,按会员人数进行补贴申请。

①会员数25人及以下启动资金为500元。

②会员数26-99人启动资金为1000元。

③会员数100人及以上启动资金为2000元。

资金限用于刻制工会印章,开设账户;制作工会组织牌匾;购置工会相关书籍资料、文件档案用品、工会主席及工会工作人员证件;制作工会组织机构、日常管理制度等内容的宣传板(栏);建设带用鲜明工会标识的工会活动角、文化阵地等。

(4)加强对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补助。

给予新建立的,经区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决定命名挂牌的区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金补助。

3.办理要件

(1)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①工会法人资格证复印件1份。

②培训报名表1份。

③培训签到簿1份。

④培训资金使用情况证明材料1份。

(2)鼓励职工创新创业。

无需提供办理要件,由区总工会统一办理。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①申请表3份。

②建立工会批复复印件1份。

③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④工会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⑥办理日期内近一个月的医保核定单1份。

⑦工会主席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加强对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补助。

①工会法人资格证复印件1份。

②《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补助申请表》。

③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照片若干张。

(5)支持企业文体设施建设。

①申请表3份。

②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③工会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⑤近一个月的医保核定单1份。

⑥场地照片3张。

4.办理流程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①企业到创新天地工会窗口办理建立工会手续(创新天地H座720房间)。

②工会窗口将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建工会的企业信息,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区总工会组织部。区总工会组织部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填报相关申请表和报送要件。

③区总工会统一向财政请款,并将资金拨付基层工会帐户。

(2)加强对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补助。

①企业申请。符合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补助的企业联系区总工会劳经部进行申请,并提供上述办理要件。

②审核。区总工会劳经部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③复审。区总工会财务部进行复审。

④资金拨付。由区总工会将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工会账户。

(3)支持企业文体设施建设。

①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总工会宣传教育部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

②初审。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要件资料进行逐一核实。

③资金、资产拨付。由区总工会将资金、资产一次性划入企业工会账户或固定资产。

(4)加强职工健康服务。

①申请:符合服务对象的工会会员,由其所在基层工会校验工会会员身份后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统计表至区总工会。

②审核:区总工会组织部再次校验核实统计表后,交由职工健康中心录入会员信息系统。

③实施:职工会员到职工健康中心核实本人信息后,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第三方机构的专家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23787860

十、降低新办企业社会保险缴费

1.适用范围

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新开办并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依法工商注册、纳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2.补贴标准

给予新开办企业前3个月单位统筹部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50%予以返还(保险缴费基数不高于当年社平工资)。

对已享受新办企业前3个月失业保险统筹部分50%返还的,在办理年度稳岗补贴返还时进行轧差。

3.办理要件

(1)《沈阳市浑南区降低新办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申请表》2份。

(2)企业法人承诺书(降低社保)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企业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5)养老保险统筹部分缴费证明1份。

(6)工伤保险统筹部分缴费证明1份。

(7)医疗(含生育)保险统筹部分缴费证明1 份。

(8)失业保险统筹部分缴费证明1份。

4.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企业开办第4个月起,到浑南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

(2)审核。浑南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要件资料进行审核,并与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浑南分中心、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浑南分中心核实企业保险缴费数据。

(3)公示。区人社局定期将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的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在浑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对审批金额进行复核,经区政府批准后,区人社局根据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5)拨付错返。因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不准确而导致补贴资金未能拨付,区人社局联系企业重新核对账户信息后,报区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24825037

十一、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适用范围

在浑南区(含沈阳自贸区)域内,18个月内未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如上一个建设项目施工工期不足18个月,可向前顺延),并实行“三制”(劳动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分账制和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管理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

2.办理要件

(1)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法人授权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建设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依法直发包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已施工项目连续18个月落实“三制”管理的相关材料(包括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协议)。

3.办理流程

(1)向区行政审批局会客厅提供上述前4个办理要件。

(2)提供“办理要件(5)”所需相关材料到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并由各案件组会签18个月无欠薪行为意见。

(3)经区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免缴后,到区行政审批局会客厅领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审核表》。

(4)办理要件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23690879

本政策措施由区发改局会同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浑南政办发〔2021〕4号)配合使用。《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浑南政办发〔2021〕4号)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文件链接:关于浑南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2条措施补充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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