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便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浑南政办发〔2026〕1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2-06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浑南区便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南区便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浑南区便民市场服务管理质效,营造规范有序、安全便民、利商惠民的消费环境,通过压实管理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夯实安全保障,着力构建“消费者放心、经营者舒心、管理者省心、周边群众安心”的良好格局,助推浑南区市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惠民利民为根本导向,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摊主自律、市民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便民市场升级为安全放心、整洁有序、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载体。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浑南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批准设立的便民市场,包括定期举办的集市、每日运营的早市与夜市以及规范设置的临时疏导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仍按原有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统筹市场

属地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从安全管理、市容环境、民生需求、运营效益、交通影响等方面开展全面评估,坚持“不扰校、不扰民、不阻碍交通”的原则,科学确定辖区内便民市场的设置点位与数量。

对已确定的便民市场,属地街道应做好分类指导与服务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运营模式:一是委托国有企业运营,由区政府国资局下属企业负责日常运营及维护,街道与区政府国资局下属企业共同承担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引入第三方运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专业运营商,运营周期3—5年,运营方要严格遵守合作约定,不得擅自转租、转包市场运营权;三是支持自主运营,适用于产权明晰、运营方为土地权属方的情况。运营主体须提前向属地街道完成运营备案,提交包含运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运营。

(二)规范运营秩序

1.经营时段。实行“基础时段+弹性延长”模式。早市一般为4:00—10:30,夜市一般为16:00—24:00,具体可由属地街道结合区域特点、管理要求及群众习惯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市场探索开展“周末市集”“节日专场”等特色经营活动,提升服务效能与活力。

2.收费标准。街道办事处按照“一市场一策”原则,指导运营方兼顾成本与惠民属性,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设置惠民公益摊位,免费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使用。同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对运营的市场,建议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将摊位费标准下调不低于10%。

3.摊位管理。摊位经营者须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严禁超范围占道、扩摊或流动经营。食品摊贩严格按《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实行属地街道登记备案管理,备案卡需公示。摊主退租时,即时回收备案卡,新入驻摊主须办理变更手续,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一致。

(三)压实各方责任

1.运营方责任。运营方作为市场日常运营的实施主体,需全面落实市场规划、完善设施、环境维护、安全管理等具体工作。确保市场运营规范、有序、安全、便民。

(1)功能分区。科学划分经营区域(如食品区、百货区、农副产品区等),设置清晰标识,保证间距合理,避免干扰;可结合属地特色,增设特色区域,增强市场吸引力。

(2)摊位设置。根据业态、面积及安全标准,规划摊位尺寸与布局,确保整齐有序。严格预留并标明消防通道、人行通道,保障畅通及应急安全疏散。

(3)信息公示。在市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清晰标注功能分区、摊位分布、通道位置、管理制度、食品摊贩禁止目录、收费标准、经营时段、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

(4)便民设施。结合场地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临时休憩座椅、应急医药箱及失物招领点等便民设施;在核心区域配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切实提升服务便捷水平。

(5)环境卫生。运营方作为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须配足保洁人员,落实“实时清扫、定时清运”制度,督促摊主严格落实“摊前三包”;在食品加工区外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配齐垃圾桶,经营期间做好局部清扫,散场后全面清运垃圾、清洁场地,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场地整洁。

(6)安全管理。①消防安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摊位,明火作业需配备专用灭火器。负责每周检查消防设施、每月进行全面维护。②燃气安全: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瓶。严格核查燃气来源及燃气器具安全状况,定期自查并及时整改隐患。③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收市后,须每天检查摊位断电情况,严格落实“人走电断”要求。④交通安全:禁止车辆在经营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规划专用的车辆进出通道和停车区域,设置临时停车场,安排人员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2.政府部门职责。成立区便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国资局、区城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区执法分局、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履行主体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管理细则;负责市场备案、运营方审定、食品摊位证办理及日常巡查;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安全检查;收集群众意见,化解市场运营矛盾纠纷。

(2)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动任务落实;日常监管食品摊贩,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监督明码标价与计量器具使用,查处哄抬物价、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3)区政府国资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指导下属企业参与便民市场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4)区城建局:负责督促液化气企业落实加臭工作,同时督促送气人员依规开展配送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

(5)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组织协调、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6)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夜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市场优化业态结构,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市场活力。

(7)区城管局:负责便民市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保障市场周边环境整洁。

(8)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占用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面及公路用地范围摆摊设点、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维护市场周边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9)区执法分局:负责查处市场划定区域外占道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商户普法宣传与动态管理,维护市场周边经营秩序。

(10)市公安局浑南分局:负责强化市场及周边治安防控,依法处置扒窃、斗殴等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矛盾,维护市场治安秩序。

(11)区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规范车辆停放与通行,保障周边交通顺畅。

(12)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督促运营方配齐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市场消防安全水平。

(13)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工作。

附件:浑南区疏导区设置导则


附件

浑南区疏导区设置导则

为进一步强化流动摊贩管理,整治占道经营行为,以提升市容秩序、保障民生需求为核心,推动流动商贩规范化经营,实现“市容整洁有序、民生服务便利”的双赢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浑南区设置流动商贩疏导区的相关工作,包括疏导区设点、日常运行管理和撤销等。

二、设置原则

(一)选址基本原则

按照“四不原则”,即:不影响通行、不占压盲道、不露天烧烤、不垃圾落地,因地制宜,适度引导流动商贩和沿街商户规范经营。充分利用闲置场地,引导入场经营。结合时令蔬菜上市、生活必需品售卖等需求,在满足管理条件的前提下,在背街小巷人行道可设置疏导区,按时撤市并恢复卫生环境秩序。

(二)禁止设置区域

1.主次干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景区景点沿线及周边;

2.城市核心商业区、中央商务区、学校、幼儿园、交通枢纽、地铁口、城市广场、公园等门前或周边50米范围内;

3.占压盲道、消防通道或应急救援通道的区域。

(三)优先设置区域

1.背街小巷人行道:宽度≥4米(设置后行人通行宽度≥2米);

2.闲置场地;

3.非重点支路巷路:人流集中但不影响主干道通行的居民区周边支路;

4.“潮汐式”疏导区:居民区附近时段性人流密集的背街小巷(如早、中、晚高峰人流集中区)。

(四)疏导区分类

疏导区设置可分两类:一类为全时段疏导区,此类疏导区聚焦15分钟便民生活圈、占道商贩聚集区,在居民聚集度高、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小区周边,进行布局,以便民和消化原有占道商贩为目标,打造民生服务场景;另一类为“潮汐式”疏导区,避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主出入口,选择背街小巷,限定时段进行设置,实现“还路于民”与“保就业促消费”动态平衡。

三、管理规范

按照“一域一策”的原则,明确疏导区的经营范围、运行时间、营业规范要求、监管制度,并建立退出机制。

(一)区域设置要求

1.明确疏导区设置区域范围,确定经营边界和摊位大小。疏导区设置不得跨越盲道,确保行人通行宽度≥2米。

2.疏导区运行时间根据分类设定,全时段疏导区根据所属地区需求,自行设定经营时间;“潮汐式”疏导区可分三个时段进行运行,一是4时至8时,二是11时30分至13时,三是17时至22时,具体运行时间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二)经营行为规范

1.商户准入要求

流动商贩需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明确“承诺安全经营,不露天烧烤、不超范围经营、不遗留垃圾”等责任,经审核通过后进入疏导区经营。

2.日常经营要求

(1)禁止使用喇叭招揽顾客;

(2)自备垃圾收纳容器,经营期间随时清理摊位周边垃圾;

(3)“潮汐式”疏导区结束后,需立即撤离并清扫地面(确保地面无油污、无杂物)。

3.违规处理及退出机制

对经营业户采取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和限期整改;二次违规暂停经营资格3天;三次违规取消疏导区经营资格。对取消疏导区经营资格的业户,6个月内不允许再次进入疏导区经营。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原则,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疏导区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1.区城管局要做好疏导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保障周边环境整洁,与疏导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形成有效衔接,并做好街道办事处疏导区备案工作。

2.区执法分局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疏导区选址及日常管理工作。利用柔性执法方式,对多次记录、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处罚工作。

3.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疏导区内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管,定期快速抽检食用农产品,严把食品安全关;同时监督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规范计量器具使用,严厉查处哄抬物价、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4.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做好疏导区选址、审批、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撤销、信访稳定等工作;及时将审批的疏导区报送至区城管局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可引入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作。

文件链接:关于《浑南区便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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