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奖补政策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我局制定了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为落实《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奖补政策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将作为各单位申报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二批)的依据。
一、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适用于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项目实施和优化软环境建设等工作。本次奖补项目包括:鼓励服务机构开展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专利案件代理数量、为企业开展微导航服务数量以及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情况,确定申报单位排名顺序,给予奖励。
二、项目要求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企业微导航服务、托管服务的,自注册之日运行满一年(注册之日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或由注册地迁入集聚区满一年,达成以下指标要求之一的,即可给予一次性经营奖励,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对于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补助项目的服务机构,不重复给予经营性奖励。
鼓励服务机构开展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一)专利代理业务和提供托管服务奖励
1.申报主体
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内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专利案件代理量达到50件以上,且为30家以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入驻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合同复印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缴纳社保证明;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体现专利案件代理量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经费支持
按照《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5.联系方式
联系人1:徐子镒;
联系电话:15040041057。
联系人2:柴学锐;
联系电话:15640230355。
(二)企业微导航服务和提供托管服务奖励
1.申报主体
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内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企业开展微导航服务5家以上,且为30家以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入驻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合同复印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缴纳社保证明;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体现为企业开展微导航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经费支持
按照《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5.联系方式
联系人1:徐子镒;
联系电话:15040041057。
联系人2:柴学锐;
联系电话:15640230355。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方式。
登录https://www.lnsyip.com/后进入服务中心的项目申报模块,填写材料并提交,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栋404室。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规范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在多个政府部门重复申报专项资金。
3.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项目申报及受理
1.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申报主体向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3.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审查,社会公示。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止,逾期不予接受。
(五)附件
1.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附件.docx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填写说明
一、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附件材料:
1.入驻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合同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保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
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附件2
承诺书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申请2023年度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现郑重声明承诺:我单位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