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现拟对浑南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参与途径: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向浑南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附件:
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