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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浑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5-10-21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分布于满堂街道及祝家街道。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沈阳市浑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docx

附表2:沈阳市浑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登记表.docx

附件3:沈阳市浑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zip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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