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关于开展2026年浑南区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7-08

区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1号)精神,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浑南区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浑南区职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正高级、高级初审时间:

7月13日—7月31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注:送卷和评审,请以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时间要求为准)

中级、初级初审时间:

8月1日—8月28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逾期不再受理。

二、浑南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权限和受理范围

1.按照职称评审权限,沈阳市浑南区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面向与我区区属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开展工程系列相关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申报人应在浑南区注册企业就业及在浑南区缴纳养老保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申报人一般应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含返聘)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不得通过“挂靠”方式申报,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委会评审专业

1.工程系列建设行业。建筑学、建筑装饰、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设管理。

2.工程系列部分行业。机械、电气、电子、自动化、材料、焊接、化工。

3.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环境。

4.浑南区评委会无评审权限的专业,须按相关评委会要求,报送至相应评审机构。

四、申报标准条件

申报人应认真对照相应行业及专业申报基本标准,提交申报 材料。

1.工程系列建设行业:《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建设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56号)

2.工程系列部分行业:《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3号)

3.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47号)

五、有关要求

1.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应在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落实“个人、单位双承诺制”。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评审程序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对被派遣人员推荐申报,实行“双审核、双盖章、双公示”,公示时间不一致的以结束时间较晚的为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相应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推荐。所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真实性负责。无盖章、无审核人签字、无胶装的申报材料不予审核。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请各单位对职称评审工作流程、申报条件、申报渠道、免收费用等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途径申报职称,远离欺诈。

2.我局将积极受理收集涉及职称评审的虚假信息、违规收费、欺诈、诈骗等举报线索,并会同本区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申报过程中组织、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单位、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资格,依法依规纳入诚信黑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申报材料填报及审核推荐要求等(详见附件)。

附件1:2026年浑南区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及审核推荐要求.docx

附件2:2026年职称评审相关电子表格.zip

职称申报地址: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职称窗口(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咨询电话:024-23783813

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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