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条件:
申办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有关规定。
二、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现行保障标准是:
2022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66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为每人每月766元-1149元。
三、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的专项救助有:
(一)医疗救助: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使用居民医保卡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统筹报销基础上,对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剩余部分按照70%救助,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按照42%救助;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个人承担门诊医疗费按照70%救助,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按照42%救助。
(二)教育救助: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学生、儿童安规定条件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教育救助。
(三)采暖救助:一个采暖期内,居住在非集中供暖住房内的城乡低保每户发放采暖补贴70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每户420元;居住在集中供暖区域内低保户每年取暖费按建筑面积60平方米给予补贴,低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贴,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取暖费补贴标准按低保家庭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68.57%执行。
(四)住房救助: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可在房产部门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方式予以救助。
(五)春耕生产救助:农村低保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拥有土地且自行耕种的可享受春耕生产补贴,农村低保户单人户每户200元,双人及以上户每户400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单人户每户120元,双人及以上户每户240元。
(六)就业救助: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享受人社部门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服务等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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