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通过社会救助专项核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审批管理严格规范、体现公平正义;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及时有效整改;实现应保尽保、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二、核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已领取临时救助人员。
三、核查内容
(一)档案管理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时限完成审批。
2.相关要件是否完备齐全、是否每户一档。
3.档案是否专柜存放、专人管理等。
4.救助金核算是否准确。
(二)制度落实情况。
1.分类救助制度是否落实、落实是否及时准确。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是否落实(每年不少于二次)。
3.劳动能力认定制度是否落实。
4.基层民主评议和集体研究制度是否落实。
5.公示、书面告知制度是否落实。
6.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备案制度是否落实。
7.街道本级临时救助是否落实。
8.生存认定、入户调查制度是否落实。
9.低保渐退制度是否落实。
10.群众政策咨询、反映问题渠道是否畅通(公开电话、意见箱、举报箱等)。
11.群众来访是否有记录、反映问题是否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结果是否有反馈等。
(三)查找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
1.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维稳保”问题,是否存在“错保”、“漏保”现象。
2.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三级社会救助工作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和故意推诿刁难行为;是否存在索取和收受群众钱物等行为。
3.查清特困人员承包土地、房屋等个人财产情况。
4.领取特困护理补贴人员履行护理义务情况。
5.特困人员承包土地、房屋等财产有无被侵占和流失情况。
6.是否存在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继续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情况。
7.是否存在瞒报不报现象、是否存在搞平衡、限比例纳入低保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街道自查(2024年5月21日-6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以往疑点数据中易出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入户调查、实地查看、邻里访问等方式,查找和发现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区民政局检查(2024年7月1日-7月31日),区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各个街道办事处进行逐一检查,检查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入户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
(三)制定整改措施(2024年8月1日-8月15日),针对街道办事处自查和民政局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落实整改(2024年8月16日-8月31日),根据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五)区民政局复查(2024年9月1日-9月30日),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整改后情况进行复查。
五、打分排名
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两次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按两次打分总和对十个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排名,排名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定期检查不仅是社会救助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入户调查的质量,要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办事。对核查评定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领导,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引导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严肃纪律、纠正偏差。为确保本次检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和稳定,区民政局将加强跟踪监督,对工作中敷衍了事、违规操作,该清退不清退、该施保不施保等违反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干扰破坏工作秩序的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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