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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浑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浑南政发〔2020〕21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12-15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健康浑南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浑南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22号)、《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沈阳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沈委办发〔2018〕62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沈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社会及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推进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防控重大疾病,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建设健康浑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在全市中,全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前列。力争到2030年,我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知识与技能,增强自我主动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健康管理能力。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知识传播体系。辖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不断加强,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培养培训内容加以完善,把健康科普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对健康医疗广告加强审核和监管,对健康教育内容加强指导和监管,对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健康科普信息要加强监测、评估和通报。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0%。(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沈阳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根据居民饮食结构特点,针对不同场所和不同人群,对营养膳食加强指导和干预,促进全区居民合理膳食。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

3.推动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在百姓身边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6%和93.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3%以上和55%以上。(牵头部门:区文化旅游广电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城市建设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总工会)

4.推进控烟行动。贯彻《沈阳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大力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将全区党政机关率先建成无烟机关,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大众传播媒介严厉查处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行为。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城市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安分局、执法分局)

5.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建设,推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持续减缓。(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分局、残联)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伤害、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以上和25%以上。(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建设区妇幼保健机构,完善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产科、助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全面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复查病种范围。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覆盖面。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5‰及以下和4‰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3/10万及以下和10/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妇联、残联)

8.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管理,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区域内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把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增加健康教育。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区教育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9.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和执法队伍,重点加强区、街道等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到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国资局、医保分局、总工会)

10.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医养结合,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医保分局)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规范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的规范管理,加强对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指导。引导市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医保分局)

12.推进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预防癌症,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对患者做好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指南和临床路径。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分局)

13.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14.推动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推进“互联网+糖尿病管理”服务,依托我区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15.推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强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增强疫苗接种的自觉性。加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健康服务。

16.推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鼓励社会力量规范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推进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拔尖人才培养和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到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不低于93%。到2030年,实现中医类医院、综合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17.推进健康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实现区域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加强医疗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2年,基本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2030年,全区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达到全市前列。(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18.推进健康信息化行动。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建设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的健康信息化平台,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模式下的个性化健康惠民便捷服务模式。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浑南区属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占比分别达到30%和70%。(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19.推进健康产业发展行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相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到2022年和203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30%以上,服务量占比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层面建立健全健康浑南行动的领导推进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主任的健康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浑南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各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推进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政策措施,细化目标、指标、任务,提出年度工作任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并将有关工作纳入“十四五”及今后各个时期的部门发展规划,持续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三)强化支撑保障。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完善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强化医疗保障制度与健康政策的衔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健康人员队伍。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健康浑南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健康浑南行动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实施健康浑南行动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

(五)动员全社会参与。鼓励区域内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浑南行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浑南行动的强大合力。

附件:

健康浑南行动考核指标框架.docx

健康浑南行动实施方案事项清单.docx

文件链接:关于《健康浑南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健康浑南行动实施方案》的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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