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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浑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5-05-22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2024 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种发〔2024〕111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制定了《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

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浑南区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

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种发〔2024〕1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通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将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作物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支持内容

(一)实施区域。将各涉农街道纳入支持范围,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支持作物种植面积、规模种植主体数量等情况,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二)支持作物。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大豆为重点,鲜食玉米、青储玉米、鲜食大豆除外。

(三)支持对象。重点支持从事玉米、大豆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针对通过合法流转程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规模种植主体,必须为统一生产管理,多个农户或多个主体分散种植、拼凑面积的不纳入支持范围。为其他主体和农户提供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不作为服务主体统一生产管理给予支持。2024年参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地块,本项目不再重复给予支持。

(四)支持规模。市级下达我区任务为3.4万亩。单一主体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可以申报。

三、技术路径

立足不同地区、资源条件和生产基础,制定不同的技术路径,调动种植主体应用技术积极性,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努力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一)玉米。主推技术及要求:推广“单粒精播+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集成技术模式

1. 精选良种与单粒精播

选用高产、耐高温、抗病(抗茎腐病、抗大、小斑病,抗穗腐病等主要病害)的玉米品种,选用宏硕A023、良玉99、郁青392、辽单1209、丹玉405等,具体选用品种参考“2025年辽宁省农作物优良品种推介名录(粮油作物类)”。

2. 草害防治

播后封闭:苗前用38%莠去津200~300ml加50%乙草胺150-200ml 兑水50公斤左右喷雾。

茎叶处理:在玉米3-5叶期,杂草2-3叶期亩用40% 莠去津125-150ml加4%烟嘧磺隆悬浮剂5-3g加10%硝黄草酮100ml喷雾。

3. 科学施肥

选用玉米专用缓控释配方肥。每亩施纯N 18-20kg,P2O58-10kg,K2O 8-10kg。缓控释肥地块不需追施尿素,如果后期出现脱肥现象,可无人机喷施叶面肥,确保养分供应。

4. 病虫害综合防治

杀菌剂主要选择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菊酯等内吸传导型杀菌剂;杀虫剂主要选择康宽、甲维盐、氯虫苯甲酰胺等广谱性杀虫剂。高地隙喷雾机用水量30-40kg/亩。喷施均匀,无重喷漏喷。

(二)大豆。推广“单粒精播+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 集成技术模式

1. 精选良种与单粒精播

选用高产、耐低温、耐高温、抗病(抗茎腐病、抗小斑病,抗失仁、抗瘪荚)的大豆品种,选用开科源5号、8号、高雄9号、台75-3,具体选用品种参考“2025年辽宁省农作物优良品种推介名录(粮油作物类)”及辽宁省高油、高蛋白大豆目录。

2. 草害防治

播后封闭:苗前用50%烯草酮胺150-200ml 兑水50公斤左右喷雾。

茎叶处理:在大豆3-5叶期,杂草2-3叶期亩用40% 烯草酮+5%噻吩磺隆5-3g加水喷雾。

3. 科学施肥

选用大豆专用复合肥,加菌剂加微量元素组合,亩施纯N12-P15-K15,如果后期出现脱肥现象,可无人机喷施叶面肥,荚期增加磷酸二氢钾确保养分供应。

4. 病虫害综合防治

杀菌剂主要选择代森锰锌、氢氧化铜等杀菌剂;杀虫剂主要选择康宽、甲维盐、氯虫苯甲酰胺等广谱性杀虫剂。高地隙喷雾机用水量30-40kg/亩。喷施均匀,无重喷漏喷。

申报地块需至少应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种植技术,挖掘增产潜力,促进单产提升。

四、单产目标及奖补标准

奖补标准实行差异化奖补,对高产田予以额外奖励。根据历年玉米、大豆平均亩产及生产经验,玉米亩产达标标准为1400斤/亩,大豆亩产达标标准为400斤/亩。高产田为在达标田亩产的基础上增长10%,即玉米亩产1540斤/亩,大豆亩产440斤/亩。

上级下达我区奖补资金合计128.07万元,刨除3%用于技术指导外,刨除10%作为高产田奖励。达标田补助资金标准为上级资金刨除上述13%资金后,根据我区3.4万亩实施面积,确定每亩地块平均补助标准。高产田补助资金标准为高产田奖励资金除以高产达标面积,平均分配补贴资金。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市级制定的申报表,组织乡级政府、村委会动员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并加强申报指导服务,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种植主体如实填写申报表,承诺所有申报信息及随后提交的平均单产等数据真实、准确,承诺按要求参与项目实施,并提供土地流转证明等必要资料。村委会、街道政府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街道审核通过后统一在街道政府、村委会及村内3处以上人流密集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复审后,确定参与项目实施的主体,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形成项目主体档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过程记录

种植主体要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文字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并报街道备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街道政府、区级技术单位在关键时期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调查记录品种选择、技术应用以及亩株数或有效穗数等产量形成要素,通过查阅过程记录、现场抽查等途径加强监督。对监督抽查中发现实际生产与申报信息严重不符的、生产档案记录造假的,区农业农村部门应正式告知实施主体,取消奖补资格。对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未达标的情况,自动取消本年度享受资金奖补资格。对不可抗力因素大范围减产造成项目未达标的情况,县级要及时向市级进行报告,建议项目终结,奖补资金可结转下年重新实施。

3.测产核实

参与实施的种植主体如实上报各地块平均单产及相关数据支撑,街道政府根据过程记录和现场调查等情况对主体上报单产进行评估,提出预估单产,将主体上报单产、街道评估单产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级审核后,根据地块总数,按不低于25%的比例确定区级抽测复核地块,其中,随机抽测地块不低于20%,主体上报单产与街道预估单产差别较大等需要重点复核地块不低于5%。区级提前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测产工作方案,成立测产专家组,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开展测产工作。

4.结果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测产结果,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实施方案、资金总额等情况,研究拟奖补对象范围及具体奖补额度。将拟奖补主体、种植作物、田块位置、单产结果、拟奖补资金额度等必要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和街道政府、村委会及村内3处以上人流密集位置同时发布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财政部门及时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将奖补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六、奖补资金使用

1.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继续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逐级下达,并与上年结转资金统筹使用(2023年度项目下达错过农时,延续到2024年全面实施),具体额度以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指标文件为准。

2.支持方式

项目资金主要以货币化形式直接对规模种植主体给予资金奖补。由于项目实施涉及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实地检查特别是抽检测产等工作,根据资金总额、指导服务田块规模等,从项目资金中安排不超过3%作为技术指导服务补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奖补上限

单个主体可申报多种多个田块,但区内同一主体享受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出现剩余资金时,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本项目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进行会商,加强调研督导,共同指导各街道做好项目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该项目作为推进粮油单产提升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要组织部门内设相关机构、事业单位紧密协作,共同研究完善政策举措,细化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二)精心组织测产。相关部门要把测产作为项目实施的重点,精心组织、提早谋划,确保不误农时完成测产。为提高测产结果的可信度,根据市级农业部门提供的本地区和外地(含省级、国家级)农业专家名单,进行抽选。区农业农村局对测产工作负全责,抽选本县以外的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成立测产专家组,并组织本区各级有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测产专家组开展测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测产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准确开展。

(三)严格资金监管。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是提升粮油单产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对于存在查处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强项目管理。各相关部门抓好项目落实,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全过程建立档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填报资金兑付等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应于2025年12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项目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短视频、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项目。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让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详细了解政策规定。要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

24682578(区农业农村局)

23784911(区财政局)


附件: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docx

浑南区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docx

浑南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 升行动生产过程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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